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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养猫去哪里投诉
编辑:时间:2022-06-16来源:

小区楼上隔壁宿舍做了养猫场,空气污染源,邻居家受不了啦无处可告,都说...

1.建造养猫场离居民住宅太近,可向农业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也可以提起诉讼。2.建造养猫场离居民住宅太近,可向农业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也可以提起诉讼。主要法律依据如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7号)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以上规定,建造养猫场离居民住宅太近,可向农业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3.在居民区建造养猫场常常属于违法建筑。主要违反两种法律,《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主要有以下三类:
(1)未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许可的(白话:用地性质不对或者用地性质对但没拿到许可)。(2)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的规定建设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2004〕2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

居民楼养猫去哪里投诉

居民楼里可以进行专业养猫养狗吗?

狗绝对不行,肯定被人举报。猫勉强可以,猫不用遛,基本不会影响邻居。

居民楼养猫数量有限制吗

你想养多少?

爱心人士在小区居民楼租房子养流浪猫狗,合法吗?扰民怎么投诉?可以投诉...

可以向当地的环境保护及公共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求助各位,居民楼里养猫会不会扰民

你的喵要是绝育后的名品,你自己又按时铲屎,喂食,晚上8点以前回家,废猫砂包好再扔…是不扰民的。如果你的喵不绝育:它会叫春,不分昼夜,挠门挠墙。会跑出去 在楼道四处撒尿做记号。如果你不按时铲屎,喵粪会让你自己都待不下去。如果不按时喂食,喵会逃走。如果不按时回家,有的喵会尿床。被子基本废,地板也废。如果废猫砂不包好,扔到垃圾桶里回恶心到收垃圾的工人。

居民住宅楼大量养猫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你觉得对环境有影响,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找物业或社区协调。

居民住宅楼大量养猫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你觉得对环境有影响,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找物业或社区协调。

居民楼,室内大量养猫,臭味熏天,归哪个部门哪里?环保有权管理吗?

1、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或者12369电话举报
依据: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3、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

居民楼里养猫有数量限制吗?有什么法律约束!向哪投诉养猫户?

占用公共用地饲养动物,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先把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协会,邻里之间应该多多理解、便利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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