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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捕杀流浪狗
编辑:时间:2022-06-16来源:

流浪狗可以被捕杀吗?为什么?你怎么看?

首先给答案: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但!除此之外绝对不可以!为什么说有特殊情况呢,这是曾经发生过的事件:云南楚雄县在2000年左右,一个县里因为多重原因,主要原因在政府部门没有宣传给狗打狂犬疫苗的活动,最后导致一个县几天之因流浪狗产生的死伤超过百例!甚至有一个四岁小女孩被患了狂犬病的流浪狗咬伤,几天之后死亡!这件事震惊了官员们,立即发表通告:封闭全县出口,捕杀县里所有狗,一只不许留(最后只剩几只军犬和警犬)。用这个例子或许有些不恰当,但是的确患了狂犬病的狗会在狗群内迅速传播,最终产生的后果无法设想。只是对那时候的政府“一棒子打死”行为表示疑问!除了狗狗患了狂犬病等传染疾病并有很大社会危害之外,绝对不允许捕杀流浪狗!国外许多国家对中国对待狗狗的行为表示愤怒和无法理解,可能在外国人眼里中国人最值得嘲笑和抨击的地方就在于:中国人吃狗肉。为什么?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早就老生常谈了,国外一百多个国家已经对流浪狗宠物狗立法,一旦出现抛弃等在我们看起来无可奈何的现象,国外法律就可以拘留主人一个月,罚款最高可达十万rmb!这说明狗狗是朋友,不是物品。流浪狗产生原因最大责任在于主人,绝大多数流浪狗是被狠心主人遗弃,狗是受害者!另一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没有对狗狗绝育等宠物管理上上心,一旦发现有问题便想治标不治本,缓一时是一时。懒政造成狗狗被大范围捕杀?想想都觉得寒心和原始人的残忍。捕杀通常为了省人力物力,都是一棒子打死,试问在街上直接打死狗狗,周围一群围观的人不敢发声,和鲁迅先生说的看客有什么区别?社会倒退到那种程度了?事实上,从2006年中国某地政府公布打死所有流浪狗开始,热心市民开始组成爱心联盟,和国际动物保护组织沟通合作,极力阻挠这种极度错误的事情发生!至今杀死流浪狗已经成为一种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中国至今没有动物保护法,仍然有许多个人虐狗,犬舍虐狗的情况!狗狗们无法为自己获得生存的权利,让我们这次爱狗人士,以狗狗们的好朋友的身法,为它们尽一份力吧!❤

政府捕杀流浪狗

流浪狗可以被捕杀吗?为什么?你怎么看?

不应捕杀,但政府不能放任不管,赞同有的国家将流浪狗捕获做免疫后再任其流浪,这比集中收养便宜得多。一些国家有流浪狗但没有狂犬病就是兔疫工行做得好。

作为人类,我们是否有权捕杀流浪狗?

没有权捕杀流浪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捕杀流浪狗时,爱狗人士可能会说还有流浪人也要捕杀吗?你怎么看?

流浪的可以捕,但捕了不等于就要杀,大家都是举例而已,谁能真整得去杀人。都是可怜的角色,就别再对比了。流浪的人有政府救助,流浪的犬也有民间救助站。流浪狗的确对市民产生风险,联系救助站抓捕就可以。不知道你们所在的城市有没有这种民间救助人士,但我们这的确有个救助站,看见流浪猫狗,给她打电话,会有人来救走,免疫后,会开启领养。谁都没有错,流浪狗对人有威胁,流浪人的人也会让很多人产生恐惧,但都是生命,能帮一把的时候,就别踩一脚

捕杀流浪狗时,爱狗人士可能会说还有流浪人也要捕杀吗?你怎么看?

如果科学家们能研究出给狗狗吃了就能绝育的药物,我下边说的这些个办法就更可行了。就类似于甄嬛传里端妃喝下的红花,或者民间相传的蚂蚁灰,一喝下女的就没有办法怀孕了,男的像韩国的化学阉割打一针就无法交配了。如果狗狗可以用这样方便的手段绝育,我们和它们之间这些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我觉得狗狗是上帝安排给人类平衡人性的弱点的天使,因为人类存在不忠背叛自私阴险等等黑暗邪恶的人性,有了它们的存在不至于让人类被世间的邪恶面完全打败。让人觉得世上还是有忠诚和无私的的爱存在的,存在于人和狗狗之间。狗狗和人类也一样,出生时白纸一张,命运确有不同的安排。有听话聪明生下来接受了好教育的,长大成为为人们服务的工作犬伴随犬。有些虽天资聪颖但是出生在野狗家族,时刻为口吃的可能丧命,那么偏执狂躁警惕等个性自然放大的多。但犬和人类又是密不可分的,多少老人没有儿女陪伴是因为狗狗在身边才不孤单,多少小朋友把陪他们一起长大的狗狗当成家人。并且科学证明温顺健康的狗狗对于人们的精神类、心理健康类疾病有明显的治愈效果,对老年人缺乏锻炼和因孤独感抑郁等所产生的许多身体疾病也能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工作犬对人类的帮助就更加多了,搜救缉毒排爆导盲等等都是在为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努力着。现在却有许多犬被不负责任的人遗弃,流浪街头生死未卜。也有的曾经有爱它的主人,有温暖的家,却因不慎走失或被偷走拐卖等造成了流浪,并非全是故意遗弃的。所以犬类问题不是用受伤的人们指责和抱怨就能解决的,只能是靠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推进。另外我本人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只是反对流浪、虐待、遗弃、非人道宰杀动物。地球是所有物种的,但弱肉强食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永恒法则,每个生命的高贵低贱在于环境和自身。我对个别爱狗人士围攻狗场、高速路堵截运狗车等不理智的行为是不支持的。在法律上狗场的狗是人家狗场主私人所有,这个利益链条已经成熟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现行法律下做这种事就是违法,就是侵害了公民的私人财产安全,物权法请研究下。流浪狗的问题必须先禁止狗的私人繁殖,领养幼犬只能在正规的狗场,而这些狗场规模不用太大但要正规化,狗场授权给优秀合法的繁殖户配额培育幼犬。规避混种繁殖,提供的幼犬要有健康保证,避免过度繁殖造成的遗弃。而其它没有合法授权的私自繁殖幼犬的人必须严惩,鼓励群众举报和社区监管,发现违法繁殖一定重罚,生一只罚两万,看还怎么会有什么星期狗染毛狗混种土狗...

流浪狗可以被捕杀吗?为什么?你怎么看?

流浪狗和人类和平相处了几千年,为什么到了文明社会就不能共处?说流浪狗咬人简直是神经病的言论、就算有那也比流星砸中还概率低,所有的恨狗人士只是仇富心理而已,因为自己的生活已到了不如别人养的狗,一种不违法的发泄方式、所以也是可怜之人罢了!

怎样看眉山女被狗抓狂犬病身亡,政府大面积捕杀犬只?

有网友爆料:近日,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一位怀孕的妈妈被自己家狗狗抓伤了,然后没有打狂犬疫苗,最终患狂…

除了合法捕杀以外,还有更人道和快捷处理城市流浪狗泛滥问题的方式吗?

对流浪动物的救助,我们究竟还能做什么?在我眼里,所有狗狗都是一样值得尊重的生命。不管是名贵的品种犬,还是流浪在街头的流浪狗,它们拥有一样美好的心灵,一样单纯的眼神。可是,狗狗不懂节制的繁育,不爱它们的主人,很多因素让流浪狗的数量一直没有得到控制。暴力捕捉并杀害成为了现在最常用来控制流浪狗数量的手段。除了野蛮残忍的手段,我们真的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捕杀流浪狗有其必要性,在观念出现对立的情况下,更有必要采取影响更小、措施更人性化的柔性处理方式,比如,对流浪狗实施安乐死。这要求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更细致、更智慧。但是,问题的根源其实不在捕杀方式。流浪狗本就面临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艰难生活。被恶人追打伤害虐待,被车流碾压致残致死,甚至就连天气变化也能给它们造成致命的打击!世上不是所有人都爱狗,可能它们好不容易找到的食物却是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更不要说黑心烂肺的偷狗贼狗贩子肆意捕捉把它们送上餐桌成为食客肚子里的一道菜。它们是被人肆意践踏的弱势群体,谁来保护它们的生存权利?让人开心的是,越来越多喂养流浪狗的好心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收容救助站出现了!这是生命的新起点,生命的中转站。越来越多的流浪猫狗因为他们,燃起了重生的希望。它们在救助站里有了安稳的住所,放心的食物,安全的环境,生存的权利。做好绝育等待领养。被好心人领养,是一只流浪狗最好的归宿。处理流浪狗,捕杀是下下策!深化立法是良策!捕杀流浪狗对防止城市“狗患”来说,向来都是下下之策,流浪狗多了,伤人事件频发了,全城捕杀一次,可以管上一段时间,但过段时间类似问题依然会出现。同时,捕杀这种机械的治理方式,也会与社会情感产生冲突。对城市“狗患”,需要改变的是治理城市养狗的理念与方式,从“管狗”转向到常态“管人”上来,以此规范养狗行为,满足公共安全与卫生秩序的需要。一,深化立法,进一步明确养狗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禁养犬只、强制免疫、禁止遗弃等,将城市养犬纳入法治的轨道;二,建立城市养犬服务体系,引导犬只登记,运用识别技术、实行免疫、节育服务,规范养犬秩序;三,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城市养犬的管理与服务中来,如联合建立流浪狗救助机构,通过收容、绝育、领养替代买卖、接种疫苗等方式,有序处置流浪犬只。用可控的绝育方法代替大规模捕杀流浪狗的不可控、不人道、不文明的做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流浪狗的无序繁殖,可以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