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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牵绳是否负法律责任
编辑:时间:2022-06-16来源:

遛狗时候遇到不牵狗绳的人,可以直接报警吗?

最近关于“人与自然”的话题真多哈!狗有没有被人牵着,那是狗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作为一条狗,它的义务是要被绳子牵住的,但它有权利不行使义务。于是问题来了:狗儿咬了人可咋办?没有牵住的狗儿是有可能咬人的,关于狗咬人的问题最近大家都在讨论,总之就是比较常见相当具有危险性并附有一定的死亡威胁,但是总归还是人咬狗比较新鲜少见并且人负的责任多而重。回到原话题:没被牵住的狗儿咬人了咋办?是不是相关的后续责任问题可以妥善解决,或者是狗主人能远程控制狗的咬合能力,让狗不主动咬人。如果这些可能发生的问题能够避免或者具有前瞻性的解决了,其实还是合法合理的,毕竟人有人诉求狗有狗的诉求,大家都在一个自然界里求同存异,共同美化生活的嘛!最后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通常人不犯狗狗不犯人;但归根结底还是会有狗先犯人而人们激情犯狗的!所以,畜生永远就是畜生,不要也不能视同为人,甚至高过人而存在!

狗牵绳是否负法律责任

遛狗不牵绳,出现伤人情况主人要负全责码?

对于很多养狗的人士来说根本不理解,为何有些人会怕狗,同时他们还认为狗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与自己的主人熟悉之后就算是不牵绳子也不会去攻击他人。在这些爱狗人士看来或许就是人主动去招惹狗,才会惹得必要的结局。这也就是很多人讨厌遛狗不牵绳的人,甚至还有人说到不牵绳留狗就是违法的事情,当然在狗伤了人之后主人是否是全责?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自家的狗攻击别人那么就涉嫌违法,而在相关法律条文当中就有明确的规定。饲养的动物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危害,作为饲养人员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被受害人是故意引起这件事情的,那么相应的法律存储就会减少。然而作为爱狗人士在遛狗的时候也需要注意社会公德,也不能够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从这里就可以看到在平时遛狗的时候首先要保证他人的安全不会受到任何威胁或者是骚扰。同时在狗主人没有牵绳的情况下,作为普通人,如果认为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此时就可以采取任何保护自己的行为。如果有人因此而受到伤害,作为狗主人就必须要做出赔偿,所以遛狗的时候不牵狗,当出现了意外伤害的时候狗主人是要负一定的责任。虽然我不讨厌狗但是也不怕狗,但是却相当反感那些外出遛狗人士却不牵狗,因为这对其他的行人也产生了威胁。所以还是建议遛狗人士最好牵上狗绳,这样也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遛狗不牵狗绳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

谢谢邀请!有些人遛狗不喜欢栓绳这些情况很普遍: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无视社会公德心。人的素质决定的狗的素质,主人素质底狗也不会乖,主人的素质高它们会想法让狗狗变乖。这类遛狗人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无视别人的感受,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养狗看主人,狗不教主之过,自由散漫的喂养狗,也会让狗学会主人的各种不良习惯。很多主人主人没有对狗狗进行过行为规范训练,爆冲、扑人、散手没等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中大型犬力气大,主人被狗托着倒出跑。我们应该分清狗狗的角色,狗不光是宠物也是家庭的一员,首先它是一只狗一个独立物种的生命,野性动物它的思维、心里、行为是不同的,它同时也跟着你在消耗城市公共资源。总之我们应该以社会公共规则为大,养狗人尽到自己的责任,用科学的方法让狗狗这个野性动物,从心里行为上适应城市客观环境,纠正狗狗的各种不良行为,自己以身作则做个文明养犬人,让狗真正成为人类社会生活,心灵伴侣,而不是不断制造人与人之间矛盾纠纷的替罪羊。

因未牵狗绳引发的交通事故,汽车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觉得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是当事人他自己没有牵住狗绳所以才会引发交通事故的呀!

不牵狗绳还打女人,打人的狗主人将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你怎么看?

公共场所遛狗,人狗混杂,狗追吓小孩,小孩母亲赶狗,狗主人不控制狗反而互相谩骂还动手打人,还打进了医院。这下好了,社会又要谴责道德,又要罚付医疗费,又要负法律责任。小事,狗牵根绳,吓了小孩道声谦,现在成了大事,都是狗惹的祸不值呀!谢邀!

大家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小区让人安居的、不是动物园。养狗不卫生、环境差、屎、尿、垃圾、关键伤人、对人存在重大隐患、狂犬疫苗都无效、要人命、你是拿狗做朋友了、没把邻居、业主当朋友…人人恨也…

小孩带狗出去没牵绳伤了人,在法律上大人负什么责任。

首先,你的小孩没有达到18周岁的话,是不负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他的当事人来承担。第二,小狗伤了人的话,是一项侵权行为,需要负侵权责任。最后,要看对方的伤多重,主要赔医药费,工资等费用。

中国有法律规定遛狗必须牵绳子吗?

有规定。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中国对于养犬有明确的养犬的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5、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7、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扩展资料:
广州:遛狗不牵绳将从严整治
养犬不登记、遛狗不牵犬绳的行为将会被公安警告!8月14日,广州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联合多部门开展今年最严的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对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将从严整治。据广州市公安局通报,目前广州市部分市民文明养犬、依规养犬意识不强,违规养犬行为比较突出。市民投诉最多的是溜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和犬扰民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据统计,上述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警情,约占全市所接报涉犬有效警情的70%。自2009年相关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行政处罚违规养犬行为238起,警告教育5万余人次,没收危险犬和其它犬只1665只,救助捕捉流浪犬5650只,做了大量警情处置、宣传教育和执法等工作,解决了一部分违规和不文明养犬问题。在广州市公安局官网上,记者了解到,针对养犬带来的城市管理问题,此次执法整治行动是近年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执法最严厉的一次。公安、城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集中力量联合执法整治,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力争解决困扰广州市的养犬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公安将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巡查发现的养犬不登记、溜犬不牵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记录...

遛狗时如果没有牵狗绳的话,是不是无论什么情况都是宠物主人的责任呢?

这个问题其实很明确,你想啊,狗毕竟是动物,是动物,就会有攻击性,无论大狗小狗,就算是最温顺的边牧也有时候会主动攻击人或者其他动物。保证遛狗的良好习惯是跟重要的,既然出门遛狗,就有必要必须随时牵引,养成文明网狗的习惯。因为你不知道你家狗子什么时候会失控。如果是个细心的主人的话就会知道自己的狗子对什么敏感,知道了自己的狗子对什么敏感,就好对症下药了。我自己的亲身例子:大家应该都知道泰迪这种狗,是很仗势欺人和狗仗人势的。有一次我们在高速执勤和安保任务,我们四个人,轮流两个大狗两个小狗,每次轮开两人一组。那天到我上岗的时候,交岗的那哥们回来告诉我说出去的时候牵好你的狗,外面有个人抱着他的泰迪在看我们的狗。我也没在意他和我说的那些,我就带着我的犬出去了,过去了才知道,那个吊人真没素质,一直在那用他的小狗挑衅我们的狗。当然我们的警犬是受过训得,一直只是好奇的看着他的小狗,最后那个人居然把他的狗放在地上,那个小狗崽子居然仗着他主人跑过来叫,实在忍无可忍,先是警告,不听,最后直接下口令袭(我们的狗子有牵引带),吓得那哥们和那个泰迪瞬间就怂逼了。还说要举报我们,最后领导出面了解情况后才没事。那天真有心放开狗咬他,太气人了。我说这个经历的意思就是牵引带,既可以控制狗,也可以控制住你自己,毕竟,实在遛狗躲不开这种辣鸡人,纵容下你的狗去吓吓他,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这社会上什么人都有,你说是不是?

带狗狗出门必须要牵绳吗法律有什么明文规定

大部分地区的养狗条例有规定:携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zd,并由成年人牵领,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电梯不是你家吧?既然是公共场合,狗就应该牵,别说什么你家狗很乖,不咬人内。就算不咬人,养狗最起码的规则和公德心总是要有吧,那是你的狗,别人又不了解,担心被咬或者单纯的恐惧“狗”,哪怕为别人考虑一点点容,就请不要说出“我的狗很乖不咬人”。最后套用一句话,无恶意:它是你爹吗,不知道它不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