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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规定遛狗必须拴绳
编辑:时间:2022-06-16来源: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遛狗时不拴狗?

这年头不把狗当人爱都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家楼上有一户最近养了只不是巨型犬但也不算小的狗,从来不拴,经…

法律是否规定遛狗必须拴绳

对于遛狗不栓狗链如何规劝?这种行为明确违反相关条例,如何处理?

前几天跑步因为躲避小狗而崴脚,这两天刚刚好,结果昨天晚上骑自行车回家拐弯时又冲出一条狗之后急刹车卡…

遛狗不拴绳,是否应该拘留?属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刑法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遛狗不栓绳肯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是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关于养狗的不文明狗主:
1,爱狗的人养狗你在自己家中,你爱怎么宠狗就怎么宠,别人谁都管不了!但是,在公共场合,不顾别人的感受和安全,不圈狗绳,随意遛狗,还故意让他(她)的狗到处大小便,狗主又不收拾,还有带到商场、酒店、公园、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就是要坚决反对!2,有部分人就是怕狗,尤其是小孩、老人、还有孕妇,比如,电梯门一开或者身旁冷不防窜出一条张牙舞爪的大狗,即使没有被狗咬伤,也会受到突如其来的惊吓!请问:这些不文明的狗主能换位思考,这是不是给别人带来了不便或者带来了损失呢?你能容忍另外比你更狠的人这样来对你吗?网上常用报道被狗咬伤的事件,这已经不是仅仅给别人带来损失而是带来了伤害了!3,狗主的观点:
变态地认为我的狗比别人的人还重要!或者我家的狗不咬人!这都不是理由!你如何能保证你的狗不咬人?你是人,何况它是狗!你的狗可能不咬你!但是网上不是有老人遛狗被自家的狗咬死的事件了吗?4,强烈谴责不文明养狗的狗主!强烈呼吁,政府要出台条例,惩治不文明养狗的狗主!

遛狗时要不要拴狗链?请问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有些城市几类中型犬也是禁养的.
要栓的,出去乱跑被车装到,或者走失或者咬伤别人是非常频繁的事情.为了它好还是给栓吧.
(我家的狗是晚上9点出去,公元基本没人,就撒开绳让它跑会.)
像杭州等大城市是明文规定要栓狗绳的,不栓是要被罚款的.虽然法律上没同意的规定.但是各个城市都有宠物管理条例的.
你可搜下你在的城市的管理条例.再决定.

遛狗不拴绳,是否应该拘留?属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我个人觉得遛狗不拴绳子跟开车没有驾驶证差不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你的狗不咬你,但是未必不咬别人,所以文明养犬是非常非常必要的。根据深圳防疫站打狂犬疫苗的记录,深圳市每天有500个人被狗咬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也说明了城市文明养狗的必要性和严峻性,更说明,我们离文明养狗还差的远。给狗拴绳,文明养犬,就像在公共场合不要抽烟一样,这是一个城市人最基本的素质表现。对于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一定要零容忍,否则就是对其他市民的不负责。

遛狗不牵绳犯法么,可以报警么

非常讨厌不牵绳的拿别人的生命在开玩笑

我想问一下,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遛狗必须得拴着,不得撒开?

这个倒没有规定,不过如果你的狗狗伤人了,这个责任是一定要你来付的,这一点法律上有规定。

法律有规定人带狗上马路必须拴绳

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带狗上马路必须拴绳,但当地可能来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规定,另外,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所以请自觉遵纪守法,自做个好公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侵zhidao权责任法》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中国有法律规定遛狗必须牵绳子么

有此项规定,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中国对于养犬有明确的养犬的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中国有法律规定遛狗必须牵绳子吗?

有规定。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中国对于养犬有明确的养犬的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5、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7、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扩展资料:
广州:遛狗不牵绳将从严整治
养犬不登记、遛狗不牵犬绳的行为将会被公安警告!8月14日,广州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联合多部门开展今年最严的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对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将从严整治。据广州市公安局通报,目前广州市部分市民文明养犬、依规养犬意识不强,违规养犬行为比较突出。市民投诉最多的是溜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和犬扰民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据统计,上述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警情,约占全市所接报涉犬有效警情的70%。自2009年相关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行政处罚违规养犬行为238起,警告教育5万余人次,没收危险犬和其它犬只1665只,救助捕捉流浪犬5650只,做了大量警情处置、宣传教育和执法等工作,解决了一部分违规和不文明养犬问题。在广州市公安局官网上,记者了解到,针对养犬带来的城市管理问题,此次执法整治行动是近年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执法最严厉的一次。公安、城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集中力量联合执法整治,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力争解决困扰广州市的养犬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公安将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巡查发现的养犬不登记、溜犬不牵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