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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犬只管理规定
编辑:时间:2022-06-16来源:

昆明狗狗怎么办证啊

没必要去办!昆明狗证的制度一改再改,勉强出台,还是漏洞太多,且可操作性不强,不具备长效机制,相当不人性化,实行不下去的。想想看,今后谁来主张?谁来监管?就如现在的自行车证还有谁会去办?最后肯定不了了之。放心养吧!

昆明市犬只管理规定

养狗需要证吗?我是上海的?

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藏獒、獒犬、罗威那犬、意大利扭玻利顿、法国波尔多獒犬、斗牛獒犬、西班牙獒犬、高加索犬、比利牛斯獒犬、巴西菲勒、阿根廷杜高獒犬、丹麦布罗荷马獒等獒犬以及具有獒犬血统的杂交犬只。法国狼犬、昆明狼犬、德国牧羊犬等狼犬以及具有狼犬血统的杂交犬只。英国斗牛犬、英国老式斗牛犬、美国斗牛犬、土佐犬、牛头梗、德国杜宾犬等烈性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如违反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部门收容犬只。其它狗狗需要办理狗证,具体条例摘选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以及相关处罚。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相关管理以及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第六条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的行为规范。第九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参与养犬管理活动。第二章养犬登记第十条...

河南出台犬只禁养名录了,大家所在地域有类似的禁养规定吗?

不光是河南出台犬只禁养名录了,大家所在地域都有类似的禁养规定。而老百姓的真实愿望:城市中应该禁止饲养所有的狗。禁养烈性犬是对的,大型犬和小型犬也应该全部禁止饲养。而对于金毛犬,拉布拉多犬等虚伪的恶犬,更加要禁止饲养。遛狗牵绳也没有用啊,牵着狗绳的拉布拉多犬那么巨大,而拉布拉多犬的主人经常是个瘦小的女人,根本拉不动狗,狗想咬人的时候,女狗粉无力阻止,所以金毛犬和拉布拉多犬都必须禁止饲养的。养犬危害极大,狗的粪便始终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养犬必然扰民,狗经常到公共场所撒尿拉屎,根本不应该办犬证,应该停止办狗证,在城区严格彻底禁止养犬。等出了问题再惩罚犬主人,那就已经晚了。就是要在狗咬人之前,彻底禁狗。给禁狗令一个掌声,毕竟害怕狗的人也是市民,也是生命,不能让狗的生命比害怕狗的市民地位高。不能要求害怕狗的市民给恶犬让路,而应该彻底禁狗,让害怕狗的市民再也无需害怕。

求解:每只狗狗每年交的管理费都用在什么地方了?狗-爱问...

用在什么地方在目前还不得而知,毕竟还没公开,至于食品安全,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是药监局监管,只不过划分出了动物检验检疫这个独立行政机构

养犬人不缴管理费就没收犬只合法吗?

不合法。规定中没有没收一说,只能代为管理

昆明市政府关于饲养藏狗的规定?

2008年10月1日,昆明市正式实施《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后,方可饲养。第二十二条(二)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第二十八条 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昆明主城禁养33种烈性犬
1.藏獒
2.比特斗牛
3.阿根廷杜高犬
4.巴西非拉犬
5.日本土佐犬
6.中亚牧羊犬
7.川东
8.苏俄牧羊犬
9.德国牧羊犬
10.牛头
11.马士提夫
12.意大利卡斯罗
13.大丹犬
14.俄罗斯高加索
15.意大利扭玻利顿
16.斯塔福
17.阿富汗猎犬
18.波音达
19.威玛猎犬
20.雪达犬
21.寻血猎犬
22.马仙吉犬
23.英国斗牛犬
24.秋田犬
25.纽芬兰犬
26.贝林登
27.凯丽蓝
28.中华田园犬
29.苏联红犬
30.昆明犬
31.杜宾犬
32.比利时牧羊犬
33.罗威纳犬

昆明养狗要办理什么证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需带《昆明市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孤寡老人同时还需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残疾人则需出示残疾证);申请养犬人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2张;申请办证犬只近期1寸彩色照片(能展现犬只全貌)2张。而重点区域内境外人员养犬的,外国人需持本人护照,港澳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持《来往大陆通行证》。2,狗狗都要打疫苗,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五华区沙朗乡、厂口乡属于一般区域,在这个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需要办理《养犬登记证》,但必须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等疫病疫苗,并取得《犬只免疫证》。这些狗狗一旦进入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将会被视为无证犬只被罚款或没收。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养犬不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不得遗弃犬只。狗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狗人会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狗狗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狗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遗弃犬只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重点区域内,养犬人还应遵守这些规定: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拴养;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将犬只装入犬笼;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放弃饲养的犬只,主动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死亡的犬只,在48小时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送犬只留检所。3,下列场所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

昆明养狗的注意事项?

1996年昆明颁布实施《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11年过去了,狗狗“黑户口”比例居高不下,狗伤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昆明昨日公布《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昆明市仍将遵循限制养狗的管理思路,以防范狗患泛滥,但也不会对城区养狗一棍子打死,而是根据养狗人群较大、结构复杂等实际情况,旨在强调通过政策法规,有意识引导养狗者规范养狗、文明养狗。与1996年颁布实施的《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有了很大变化,也更加人性化。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养狗费用的大幅度降低,而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规范。新规亮点
植入识别芯片才能养狗
《条例》规定,对于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植入识别芯片后,公安机关才会给犬主人核发《养犬登记证》。《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1年,没有按期年检的,将被罚款100元。此外,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养犬人不得将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带入重点区域。狗狗伤人由主人负责
狗狗伤人该谁负责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做了明确规定:
一旦犬只伤害到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并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同时要承担医疗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现犬只患有疑似狂犬病或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当及时报告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养犬人对确诊患有狂犬病或人畜共患传染疫病的犬只,应当送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隐瞒不报,将被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养狗要打狂犬病疫苗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10日内携犬到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站(点)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免疫证》。养犬人不得将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带入重点区域。个人违反规定饲养烈犬的,将被没收犬只并罚款200元至500元。单位违反规定饲养烈犬,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否则没收犬只,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养狗三不准
重点区域禁养烈犬
在由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烈犬。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报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重点区域划分以及烈犬种类,将由有关部门划分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携犬外出不能乘公车
相信不少市民都曾目睹或亲身体验与狗同车乃至同席的尴尬,新的养狗规定实行后,这样的画面将大大减少。按《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

请问昆明现在办狗证多少?

初办狗证价格300元,以后每年检审180,等发改委批复后就照这水准执行了,含免疫费用。在昆明动物疾控中心办理。08年10月开始施行

成都市犬只禁养22种犬只有哪些?

成都市禁止饲养的22种犬只都是属于烈性犬,大型犬。里面并不包含斑点狗,可以放心饲养。限养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动物免疫证和犬只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犬只饲养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具体22种禁养的犬只如下:
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纽波利顿犬、法国波尔多獒犬、英国马斯提夫犬、秋田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犬(重庆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昆明狼犬、苏俄牧羊犬、大丹犬以及学名中华田园犬的土狗
扩展资料: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条例》分总则、一般管理、限养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46条,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章 限养区管理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 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参考资料: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成都市禁养犬只目录—成都本地宝网站